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9/29 9:32:40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用人需要,做好公司招聘及录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招聘制度
第一条、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满足工作需要,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
2、公司招聘要贯彻任人唯贤、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员工必须配合部门工作需要。
第二条、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和管理。各部门需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试用员工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试用程序
1、试用及报到规定
①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者方予正式聘用。
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或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
2、报到手续
试用员工需持以下事物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1)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二章、录用程序
第四条、试用员工经考核合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正式予以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录用通知发送到拟聘用员工手中,并通知其办理各项入职手续,包括:
1、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提供学历证书、毕业档案材料;
3、一寸及二寸免冠照片各4张。

第三章、新录用员工福利及工作管理
第六条、聘用员工到公司报到并工作之日,即为该员工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上半月报到并工作的发当月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并工作的发半个月工资。
第七条、聘用员工到公司报到后,人力资源部应尽量安排好的他们的生活,由隶属部门向他们介绍公司及生产、经营情况,使他们尽快熟悉公司情况,适应新的环境。
第八条、做好岗前培训,内容为:本公司的历史与概况、经营范围、工作业绩与特点;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做好聘用专业技术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第十条、公司社会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代理,签定聘用合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给予续聘,对违反单位规定,工作表现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期内如提出工作调动需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即日起实行,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运用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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