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薪酬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9/29 9:32:40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 薪酬构成

滁州路桥公司职工薪酬构成如下:
基础工资 + 岗位工资 + 技术津贴 + 劳保、满勤/考勤工资 + 考绩工资 + 考评工资 + 车贴补助 + 职务津贴 + 通讯补助 + 奖金
根据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其薪酬组成部分不同。

二、 薪酬具体实施内容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分为五个档次,每5年工龄为一个档次:
5年(含5年)以下为430元/月;
6~10年为480元/月;
11~15年为530元/月;
16~20年为580元/月;
21年以上630元/月。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标准制定,全处职工在岗的按标准发给,不在岗的无岗位工资。
2、人力资源部对职务变动人员应在当月及时按标准重新核准其岗位工资。
3、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分为四个档次(括号内为专技人员/普职两项标准):
一档:公司领导层,正职标准为803/798元/月,副职标准为753/748元/月;
二档: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标准为703/698元/月;
三档: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技术类人员在本专业岗位上的标准为653/648元/月;
四档:普通职工标准为603/598元/月。
另外,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高级职称资格的,执行一档副职岗位工资;具备中级职称资格的,执行二档岗位工资。
4、机关人员岗位工资列入工资表。
项目部、设备站职工岗位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根据出勤天数发给,每日标准为该职工岗位工资除以22天计算;每月出勤满22天,执行全额岗位工资标准。
(三)、补助费用
1、 机关劳保、满勤奖
机关人员劳保、满勤奖按照考勤表造发,劳保标准为30元/月,未出勤按1元/天扣除;满勤奖标准为150元/月,迟到扣除5元/次,每月迟到满7次扣除全额满勤奖;请假扣除7元/天,其中每月病假满7天、事假满3天扣除全额满勤奖。
2、 项目、设备站考勤工资
按照《项目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 项目、设备站考绩工资
按照《项目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 项目、设备站考评工资
      按照《项目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5、 车贴补助
项目人员车贴补助根据工程业绩情况,由处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标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标准造发。

(四)、技术津贴
1、 发放范围
① 全处取得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且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含工程机械类、工程类专业毕业的见习期人员。
② 其他类别专业技术人员中,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以上的,可比照相应专业职称执行。
2、发放标准
高级工程师500元/月;工程师400元/月;助理工程师300元/月;技术员200元/月;见习期人员100元/月。
机关人员技术津贴列入工资表,项目人员按照项目考勤表计算当月技术津贴标准。
(五)、职务津贴和通讯费津贴
1、 职务津贴:
处长、书记:600元/月;
副处长、副书记、工会主席:400元/月;
部门负责人、设备站站长:200元/月;
部门副职:150元/月。
2、 通讯费津贴
处长、书记:300元/月;
副处长、副书记、设备站站长:200元/月;
部门负责人、设备站副站长:100元/月,其中经营部部长150元/月;
部门副职:50元/月;
项目经理:境外工程240元/月,境内工程200元/月;
技术负责人、副经理:境外工程120元/月,境内工程100元/月。
(六)、奖金
   按照《项目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会计人员工资情况
1、岗位工资
会计人员岗位工资同机关人员一并放入工资表核发。
2、技术津贴
会计从事人员技术津贴比照工程类技术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执行500元/月标准;
取得会计中级资格的,执行400元/月标准;
取得会计初级资格的,执行300元/月标准;
3、项目会计考勤工资
项目会计根据实际出勤及住勤天数,按照出勤5元/天、住勤5元/天标准执行(其中设备站会计按照出勤8元/天、住勤8元/天标准执行);每月住勤天数不得低于18天。
4、项目会计考绩工资
项目会计补助费标准计算方法为:
项目部全员补助费÷全员出勤总天数×[(项目会计出勤+住勤总天数)÷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考勤表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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