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档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9/29 9:32:40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本单位发文

1、发文拟稿部门按照正确的行文规则,使用统一格式的《路桥工程处文件发文稿纸》(表1)拟文,拟文可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及水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2、党务类发文由党总支书记签发,其他发文由处长签发后,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符合行文规则的文稿后,由档案室在《路桥工程处发文登记本》(表2)上登记并编制文号,交付微机室打印。
3、微机室按公文打印规则打印初稿,交拟稿者校对无误后,方可印发文件。文件打印完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盖章后,方可上报或下发。打印好的文件交至发文部门时,必须在《路桥工程处发文登记本》(表2)上进行登记签收。

二、各单位来文
1、档案室收到各级来文,必须及时在《路桥工程处收文登记本》(表3)上登记并编号,填制《文件处理标签》(表4)。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至主要领导签署处理意见。
2、档案室按各领导的签署意见,将文件送至各承办部门,并填写〈传阅文件登记表〉(表5)。
3、各部门办理完毕后,在文件处理标签上签署办理意见,档案室及时将公文收回。如承办部门办理时间较长的,档案室要及时催办。
4、文件承办完毕,档案室要将承办结果汇报主要领导,然后方可归档。

三、文件归档保存
1、各部门在每年年终,将本部门的需归档的文件资料移交档案室,并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表6)。
2、档案室按照文件归档规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归档。
3、调阅档案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4、需外借档案资料的,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表7),并在一定期限内归还。档案归还后,检查档案完整无误后,档案归档。如档案有缺损情况,及时报办公室主任处理。
5、档案室定期对文档进行清查,发现有未及时归还的文档,要及时进行催办。

附件:
表1:路桥工程处文件发文稿纸
表2:路桥工程处发文登记本
表3:路桥工程处文件处理标签
表4:路桥工程处收文登记本
表5:传阅文件登记本
表6:档案移交登记表
表7:档案利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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